先有博物學家、才有科學家
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都喜歡大自然。但有點汗顏,我最近才知道,原來自然 nature 這個字的演變,跟我想像的不一樣。
Nature 這個字源自拉丁文natura ,原本有「出生、生成、本性」的意思。
在中世紀與近代早期的歐洲,所有知識都放在哲學與神學架構下,natura 常被理解為上帝創造的秩序與萬物。研究大自然就變成是去理解上帝創造世界的秩序與智慧。
當17–19世紀歐洲開始大量探索世界後,研究自然的人逐漸分成兩種不同取向。有人負責「描述萬物」,有人負責「解釋規律」。
第一群人:負責「描述萬物」的博物學家(Know What)
當大航海時代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人類面臨的第一個任務是:世界究竟長什麼樣子?
有一群人忙著在野外採集植物、描繪動物、蒐集化石、記錄地理、分類礦物。他們的核心不是公式,而是詳實的記錄。這門學問被稱為 Natural History(自然史)。值得注意的是,這裡的 History 借用了古希臘文 historia 的原意,意思是「調查、探究、記錄」,而不是現代狹義的歷史。
研究這門學問的人本來叫 Natural Historian,後來演變成更簡潔的 Naturalist(博物學家)。大家最熟知的查爾斯·達爾文(Charles Darwin),搭乘小獵犬號環遊世界時的官方職稱就是 Naturalist。
如果達爾文是博物學家裡最璀璨的名字,那麼阿爾弗雷德·羅素·華萊士(Alfred Russel Wallace),更是說明了博物學家真正價值的人。
華萊士出身貧寒,沒有大學學歷,也沒有家族財富支撐。他在馬來群島的八年,靠著販賣採集到的昆蟲、鳥類標本給歐洲收藏家來換取旅費。他就這樣用身體換來了超過十二萬件標本,並在島嶼之間發現了著名的生物地理分界線:「華萊士線」。
1858 年,他在印尼小島發燒臥病,在病榻上突然想通了物種演化的機制,立刻寫信寄給達爾文。達爾文收信後大為震驚,因為那正是他埋頭研究了二十年、還不敢發表的結論。歷史記住了達爾文,華萊士則長期活在陰影下。但如果沒有那八年、那十二萬件標本、那一條隱形的線,那個在病榻上閃現的演化念頭,永遠不會到來。
這些博物學家,是知識鏈的起點。沒有他們蹲下來記錄眼前這隻蟲、這片葉子,建立起龐大的資料庫(Know What),後來的科學家根本沒有材料可以研究。
第二群人:負責「解釋規律」的自然哲學家(Know How)
當博物學家收集了足夠的材料,另一群人開始追問自然「運行的規律與原理」(Know How)。
他們關心力怎麼作用、星球怎麼運行、光是什麼、物質如何變化。他們強調推論、普遍法則與數學。但在當時,這群人通常不稱自己為 Scientist,而叫 Natural Philosopher(自然哲學家),因為他們的研究屬於「自然哲學」,是哲學的一部分。
最有名的例子是物理學家艾薩克·牛頓(Isaac Newton)。他在 1687 年出版了奠定現代物理學基礎的偉大著作,書名就叫做《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Philosophiae Naturalis Principia Mathematica)。對牛頓而言,他所做的事情不是現代意義上的「科學」,而是用數學去解釋「自然哲學」中的力學問題。這派學問,後來演變成了今天的物理學與化學。
那麼,誰是科學家呢?
隨著知識量在 19 世紀初迎來大爆炸,這兩群人的命運在 1833 年有了交集。
1833 年初夏,英國科學促進會(BAAS)在劍橋大學舉辦了第三次年會。現場大咖雲集,有研究電磁學的法拉第(Michael Faraday)、研究地質學的萊爾(Charles Lyell),還有許多天文學家和化學家。
會議進行到一半,著名的詩人兼哲學家塞繆爾·泰勒·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突然站起來,要在場的參與者,不要再自稱為「自然哲學家」了!
他的理由是:傳統的哲學家(Philosopher)是在書房裡思考形而上的真理、宇宙的本質。而現場的這群人,天天在實驗室裡搞瓶瓶罐罐、挖泥土、做電擊實驗、算數學,這根本不是哲學,而是高度依賴實作的專業技術。柯勒律治認為,這群人把「哲學」這個神聖的詞給「降格」了。
這時候,坐在台下劍橋大學的教授威廉·惠威爾(William Whewell)站了起來。
惠威爾不僅懂數學、物理、地質,還精通古典語言學。面對柯勒律治的質疑和全場的尷尬,惠威爾展現了他的幽默與機智。他開玩笑地回應:
「既然大家覺得『自然哲學家』不妥,而『科學人』又太彆扭,那不如我們模仿 Artist(藝術家) 的結構,既然追求藝術的人叫 Artist,那追求科學的人,就叫 Scientist(科學家) 吧!」
這個單字是由拉丁文的 scientia(知識/科學)加上字尾 -ist(專業人士)組合而成。
惠威爾當時其實只是用一種「開玩笑、半諷刺」的語調提出這個詞,因為在當時的英國文人眼中,字尾是 -ist 的詞通常帶有一種低俗的商業感或匠人氣息(就像 journalist 新聞記者、tobacconist 菸草商)。
因此,當惠威爾在 1833 年提出這個詞時,現場的反應並不是「哇!太棒了!」,而是大家哈哈大笑,覺得這只是一個有趣的文字遊戲,並沒有人當真。
惠威爾當時的玩笑話,其實自己越想越覺得適洽。1834 年,惠威爾在幫地質學家萊爾寫書評時,悄悄地把 “Scientist” 寫進了文章裡,並在1840 年,於自己的著作《歸納科學的哲學》中,正式用官方學術的姿態推薦這個詞。
然而,英國的思想家們明確表示討厭這個詞。
有趣的是,美國人沒有英國老紳士那種語言潔癖,他們覺得 “scientist” 這個詞簡直太實用了!既現代、又專業。於是美國的報紙、雜誌和學術界開始大量使用。
到了 19 世紀末、20 世紀初,隨著美國科學實力崛起,加上科學專業化勢不可擋,這個詞又從美國「逆輸入」回到了英國。
人類很多重要的理解,往往不是先從答案開始。「先有自然學家、才有科學家」或許是知識生長的必然邏輯。
人類探索世界的步伐從未改變:必須先有華萊士那樣的人,願意蹲下來看,記錄眼前這隻蟲、這片葉子、這塊石頭,累積足夠的觀察 (know what),才會有人能夠在這些材料中開始問之中的脈絡 (know how),最後才有人去追究事物最核心的本質 (know why)。
很多人沒意識到,「博物學」其實是很多現代學科共同的起點。像:演化論、生態學、地質學、分類學、博物館學等。
在這個什麼都可以直接搜尋答案、AI 能在一秒內給出結論的時代,naturalist 這個身份聽起來很古老,甚至有點業餘。但我愈來愈覺得,那種願意停下來、安靜觀察、不急著下結論的能力,才是一切知識的真正起點。
博物學,是人類最早閱讀世界的方法之一。
本集 Podcast
在哈佛大學,研究鯨魚的人很多。但真正研究「鯨魚化石」的人,其實非常少。
去年在鯨豚演化的最後一場導覽訓練後,我看著館藏中的一塊鯨魚耳骨化石,忽然忍不住跟館方與同事們分享了一個來自台灣的故事。
鯨魚的耳骨很特別。它們非常厚重、緻密,因此即使經過很長的時間,也比其他骨頭更容易保存下來。很多時候,古生物學家甚至能只靠一塊耳骨,辨認出鯨魚的種類。
而台灣,也曾經透過一塊耳骨,重新找到自己的鯨魚故事。
長久以來,台灣其實很少有完整的鯨豚化石研究。可是一座島嶼,怎麼可能從來沒有鯨魚經過?
直到2019年,一位古生物學家透過一塊露脊鯨的左耳骨化石,證明台灣曾經是太平洋露脊鯨遷徙路線的一部分。也就是說,很久很久以前,露脊鯨曾經游經我們今天所站的海域。
因此,那天當我在哈佛摸著這塊鯨魚耳骨化石時,我忽然有一種很奇妙的感覺。
雖然眼前這塊化石可能屬於瓶鼻鯨屬(Hyperoodon),但我想到的是:原來台灣與美國,並不是兩個毫無關聯的地方。我們其實都共享著同一片海洋、同一段演化史。
我說完之後,現場的同事們突然開始鼓掌。
他們跟我說:「這就是你的故事。以後如果有人問到鯨魚化石,你一定要分享台灣的故事。」
但我想,我真正想分享的,不只是給來到哈佛的國際訪客,也想讓更多台灣人知道:我們自己的土地與海洋,其實也藏著非常深遠、非常壯闊的時間。
有些故事,甚至已經沉睡了幾百萬年。
因此,我一直在想,在台灣究竟有多少人挖掘台灣的故事呢?很榮幸地,我這次邀請到台大「古脊椎動物演化及多樣性實驗室」的博士生:正涵,一方面是因為她做的事超好玩:古生物復原繪圖+古代海洋哺乳類研究,因此想要找她一起聊聊台灣的古生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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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道!聊著聊著,我們變成在聊生命的故事。
正涵說她從小的學習,就是要有明確的答案,但跟著阿修老師研究之後,發現可以卸下那樣的期待與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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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所知道的事情,很有可能之後會被推翻,這才是最有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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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標準答案,但可以透過好奇,去找到可能可以解釋的方式。因此看事情可以更客觀、更包容、更有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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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喜歡這次的訪談,也很謝謝正涵讓我前前後後找了她好幾次,才濃縮錄成了這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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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曾經對未來迷惘,如果你不知道該陪孩子走什麼樣的路,如果你對科學研究充滿好奇,如果你想更認識台灣的過去如何連結未來,我大力推薦本集節目。
本集podcast 可以在上面點擊收聽,或是在:
活動
銀魚走讀每一季都會辦一場讀書會,邀請大家一起從跟台灣有關的各種閱讀中,更認識我們的這塊土地。
六月的讀書會,我們將閱讀:《好久・不見:露脊鯨、劍齒虎、古菱齒象、鱷魚公主、鳥類恐龍⋯⋯跟著「古生物偵探」重返遠古台灣,尋訪神祕化石,訴說在地生命的演化故事》
以下是相關資訊:
📚 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rhyijAZan1PWkkvM7
⏰ 時間: 6/5 (五)東岸 8:30 PM/西岸 5:30 PM |
6/6 (六)台灣 8:30 AM
📽 方式:Google Meet
活動為線上進行,報名後將於活動前寄送 Google Meet 連結與提醒信。
歡迎在海外或台灣的朋友參加。
閱讀
最近銀魚都在讀十九世紀工程相關的資料,但是總算總算在舟車往返之間,聽完了結合偵探感與自然史的大作: “The Feather Thief”《羽毛賊》。大推!
好久沒有喜歡一本書,喜歡到捨不得結束。在這本書中,我最喜歡的,莫過於前三分之一,把鳥類與人的關係,放在前面,讓人讀完對鳥在人類社會的處境揪心,也看得出來人們的癡迷其來有自。
表面上,這是一本關於「偷羽毛的人」的真實犯罪故事:2009 年,一名年輕的美國長笛手潛入英國自然史博物館,偷走了數百件十九世紀珍稀鳥類標本,其中甚至包含早已滅絕的鳥類羽毛。
但真正讓我著迷的,其實不是偷竊案本身。
而是這本書花了大量篇幅,去描寫十九世紀那些博物學家如何冒著疾病、海難與死亡,穿越熱帶雨林與陌生群島,只為了記錄世界上那些從未被看見過的鳥。
其中我最喜歡的,是作者寫到Alfred Russel Wallace 的部分。
如果達爾文讓世界理解了演化論,那麼華萊士更像是在提醒我們:很多重要的知識,是從長時間觀看世界開始。
他在馬來群島八年的採集與觀察,不只是為了收集標本,更是在一點一點理解:世界究竟長什麼樣子。
某種程度上,我覺得《羽毛賊》真正偷走的,其實不只是羽毛,而是那些博物學家們的青春,那個曾經有人願意花一生觀看世界的時代。
書裡有一句我非常喜歡的話。作者提到,博物館保存這些鳥類標本,不只是為了現在的研究,而是因為:
它們可能保存著「未來研究者甚至還不知道該如何提問的答案」。
我讀到那句時,其實非常震撼,因為那代表:博物學不只是「蒐集」,也表示人類願意替未來保存世界。
那句話,也像是打到我天靈蓋的那聲雷響,因為我一直在想,我在現場帶給孩子的那些觀察與記錄,究竟會在他們生命的哪一個時刻,變成一個他們還不知道自己需要的答案?
也感謝這本書,讓更多人認識華萊士。(你應該感覺的出來,我其實真的很愛華萊士這位總算慢慢被重視的博物學家!)
謝謝你讀到這裡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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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Summary:
In this newsletter, I reflect on how modern science grew out of an older tradition of carefully observing the natural world. Before the word “scientist” even existed, people who studied nature were often called naturalists or natural philosophers. Some tried to explain the laws of nature through mathematics, while others traveled, collected fossils and specimens, and documented the world through patient observation.
As I learned more about natural history, I began thinking differently about knowledge itself. During a whale evolution training at Harvard, a whale ear bone fossil unexpectedly reminded me of Taiwan’s own ancient whale history and how deeply our stories are connected through the ocean and time.
Through this issue, a podcast conversation with a Taiwanese paleontology researcher, and reflections on Alfred Russel Wallace, I explore why observation, curiosity, and the willingness to live without immediate answers may still be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ways we learn to understand the world.












